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露天焚烧秸秆情况,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即日起,实行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全区范围内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过火面积大于9平方米),辖区内群众均可举报。
二、奖励办法:举报火点经查证属实,由区生环委办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人民币200元奖励,奖励采用集中发放方式进行,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举报火点位置、起火面积、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等信息,便于后续现场处置。
2.举报人须据实举报,对弄虚作假、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不予奖励,并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3.对露天焚烧秸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具有其他情节的,同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举报电话:
0736-7070301(8:00—18:00)
16673611331 (微信同号)
本通告自2022年9月20日起实施。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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