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系统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偏少问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1-11-02 10:25 来源:区办公室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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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2号):有些区县党委、政府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关注具体问题较多,研究如何整体推进国家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攻坚战偏少。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监管责任单位:区办公室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系统谋划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切实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国、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部署,区党委、管委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工作,2020年,党委会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6次;2021年1—11月,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和农药化肥减量工作5次,坚持区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优先调度生态环境工作。将生态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了《2021年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区生环委承担的工作实际实施分类考核。制定了《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21年农药化肥减量工作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迅速梳理前期工作、查漏补缺,开展自查与全面摸底清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全面落实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工作任务,全区农药化肥使用量较上一年度实现负增长,确保2021年化肥使用量减少2%以上。制定了2021年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年提升行动指示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发了《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强化综合治理。督导各村通过选举成立了卫生协会,明确了协会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构建起区级主导、乡镇(街道)主事、村(社区)主责、农民为主体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考核督导机制,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月通报、季排位、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对工作推动有力、整治效果较好的给予支持,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以务实举措推动任务精准落地。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凸显乡村韵味,彰显乡村价值。今年申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1个;申报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1个;申报省级特色精品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1个;申报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落实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问题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070001

联系地址: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区委机关1号办公楼207室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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