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市编号第5号)整改情况公示

2021-10-11 15:30 来源:区办公室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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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1〕10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常突环改办函〔2021〕1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5号):部门间职责不明、职能重叠、职权交叉等现象没有彻底解决,在重点流域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坚决杜绝职能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 责体系。
        整改措施:1.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相关职责进行全面摸底,理清部门职能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2.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划分专题协商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3.出台《中共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委员会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常桃管委发〔2021〕9号),明确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对接市委编办、召开部门会议会商形式,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理清职责边界,区党委、区管委制定出台了《中共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委员会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常桃管委发〔2021〕9号),达到了理清职责、厘清边界的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 0736-7070315
        联系地址: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区委机关办公楼三楼309室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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