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性、主动性不够问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1号):少数区县党委、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监管责任单位:区办公室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区党委、管委会定期研究生态工作,2020年,党委会研究生态环境工作6次;2021年1—10月,研究生态环境工作4次,坚持区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优先调度生态环境工作。三是将生态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了《2021年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区生环委承担的工作实际实施分类考核。四是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公告》,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榜上有名,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湖南仅两家,常德市仅此一家。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落实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问题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070001
联系地址: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区委机关1号办公楼207室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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