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6号):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管理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主体责任单位:区生环委办公室
监管责任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区生环委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作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研究出台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区党委议事日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两次对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完善。及时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议精神,针对涉及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整改落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确保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采取以上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了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制度化、科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生环委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070001
联系地址: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区委机关1号办公楼207室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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