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桃花源镇人民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根据湘扶办发〔2020〕33号文件精神,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下达给我区243万元,第一批已安排项目资金72万元,此次共安排项目资金60万元,用于全区15个村农田等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财政扶贫资金由区扶贫办根据“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并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验收。请镇(街道)接此通知后,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
2021年5月7日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60万元) | |||||||||
序 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格 | 项目资金投入(万元) | 项目区 | 备 注 | |||
合 计 | 中央 | 其他资金 | 农民自筹 | ||||||
合 计 | 60 | 60 | |||||||
1 | 桃花源镇 | 产业发展 | 10个村耕地抛荒治理 | 40 | 40 | 桃花源镇 | |||
2 | 桃仙岭街道 | 产业发展 | 5个村耕地抛荒治理 | 20 | 20 | 桃仙岭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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