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把握不够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问题,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工作责任没有压实,强调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影响客观因素多,深入分析自身短板差距少,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的力度不够。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蓝天保卫战考核、督办机制,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会进行重点研究,坚持多部门齐抓共管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凝聚工作合力,推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助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2.强化执法监管。灵活运用全区信息监管平台等电子化设备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随机抽查,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确保取得实效。
3.严肃督查考核。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持续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及时督办提醒,以强有力的督察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管控取得实效。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委员会、常德市桃花源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验收单位:相关市直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区党委管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生环委全会、蓝天保卫战专题调度会及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等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4年,区管委会通过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及督查方案及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桃花源镇和区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内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开展更是作为全区相关职能部门考核重点,形成了全区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2024年全年,管理区全面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一是强化涉气企业监管,更新了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区域内4家企业完成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制以及公示牌修订,进一步规范涉气企业排放;二是强化移动源治理,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10次,对1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不达标机械0台;三是强化面源监督管控,划定桃花源管理区秸秆禁限烧区域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及工地扬尘防治等工作。
3.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工作不断加强。2024年我区通过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大气执法监督帮扶、“利剑”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检查,有效结合智慧管理平台,指导4家涉气企业对污染防治收集设施、处理设施等环境管理,通过监管和帮扶,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联系电话:0736-7070301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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