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零酒驾”创建名单公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引导提升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从源头降低酒驾醉驾发生率,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根据《全市“零酒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零酒驾”单位、“零酒驾”乡镇(街道)、“零酒驾”村(居)创建活动。现对首批“零酒驾”创建名单予以公示。
“零酒驾”村(居)1个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汤家山村
本次公示的首批“零酒驾”创建1个单位,通过建立健全“零酒驾”宣传教育制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提升全区安全文明出行守法意识。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零酒驾”创建标准
一、“零酒驾”单位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二)单位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单位驾驶人积极配合交管部门酒驾醉驾执法活动,无妨碍执勤执法情况及舆论舆情炒作发生。
(三)单位驾驶人签署《零酒驾承诺书》,单位职工熟知醉驾入刑等法律知识,醉驾入刑知晓率达100%。
(四)单位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醒目的宣传栏、墙报、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
(五)单位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六)单位驾驶人本年度内无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
二、“零酒驾”街道、社区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零酒驾街道、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二)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辖区交警大队每月到街道办、社区开展一次执法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街道、社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永久性宣传栏、墙报,在人员流量大等适当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
(四)街道、社区重点车辆驾驶人签署《零酒驾承诺书》抽查街道、社区居民醉驾入刑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五)建立街道、社区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六)街道、社区居民本年度内无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
三、“零酒驾”乡镇、乡村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零酒驾乡镇、乡村”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二)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辖区交警大队每月到乡镇、乡村开展一次执法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乡镇、乡村重点车辆驾驶人签署《零酒驾承诺书》,抽查乡镇、乡村村民醉驾入刑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乡镇、乡村辖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在村内和公路两侧刷写醒目的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等。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
(五)建立乡镇、乡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六)乡镇、乡村村民本年度内无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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