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2020-06-30 09:22 来源:区办公室 点击次数:次 分享到: 【打印】 【字体:小 大】 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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