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口罩管理的通知

2020-02-01 20:40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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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湘环电〔2020〕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0〕6号)要求,以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废弃口罩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废弃口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管理区)城管、环卫部门要按照2020年1月28日市指挥部的《通告》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废弃口罩集中投放点,按要求配备好废弃口罩集中收集桶。

  二、废弃口罩集中收集桶应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收集桶直接接触。

  三、集中收集的废弃口罩要做到日产日清。各区县市(管理区)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设置的废弃口罩集中收集桶内的废弃口罩;各物业公司负责收集设置在居民小区内的废弃口罩;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内的废弃口罩由小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负责收集。所有废弃口罩由收集单位密封打包后醒目标示“特殊有害垃圾”标识,运至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附后)暂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台账确认,然后由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常德安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四、废弃口罩集中收集桶由收集单位每日按要求进行消毒杀菌。

  五、各单位应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城管、环卫部门设置的废弃口罩集中收集桶内的废弃口罩收集、运输;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内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以及单位自行管理的宿舍区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收环卫部门、物业公司以及相关单位、社区运送的废弃口罩,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暂存保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常德安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对暂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废弃口罩进行转运、处置。

  六、各单位要为环卫作业人员以及废弃口罩收集、运输、处置人员配足防护口罩、防护手套、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从人员自身防护措施;要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护用具和作业程序的专业培训,广泛普及防护知识,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要求作业时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做好作业工具和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确保日常作业健康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常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doc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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