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秦溪—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相关规定,现将桃花源秦溪——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桃花源秦溪——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桃花源镇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桃花源镇,桃花源风景区开展秦溪项目建设,共分为6个项目,分别为景观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园路工程、码头工程、五名石广场工程及戏剧场景工程。
景观建设为景石景观、绿化景观及其配套设施。根据整个桃花源秦溪工程意境的打造,对项目区进行景观工程设计,整个区域由南向北依次形成蝶醉花田、忽逢桃花林、迷津争渡、良田桑竹、池杉印象、天长水阔等景观。
本项目景观建设工程用地面积407169.20平方米(合611亩),主要包括绿化景观、景石景观等内容的建设。其中绿化景观面积398578.70平方米,景石景观面积8590.5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彬彬 联系电话:15073688891 通讯地址: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7616050 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分析和对比。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3)、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营运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4)、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6)、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书面意见: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2)、电话反映:76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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