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4-03-31 10:08 来源:区办公室 点击次数:次 分享到: 【打印】 【字体:小 大】 (不另行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2014年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并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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