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二季度治超工作涉超源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监督、提升治超管理能力,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决定,将对重点涉超源头企业、厂(场)纳入实时监控,确保超载不出厂(场)。
一、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6日——7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对重点涉超超源头单位有驻厂(场)监管员、建立计重监控,实现涉超源头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
三、主要任务
1、由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运政、经发局、工商、国土等部门参加,桃花源镇、桃仙岭办事处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涉超源头单位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7月10日前彻底取缔非法(即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涉超源头单位,公示合法单位。
2、由运管部门牵头、国土、经发局及桃花源镇、桃仙岭办事处配合,对一般货运单位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从整治之日算起)。对重点涉超源头单位实行驻厂(场)监督。涉超源头企业出现违法超限装载行为的,由运管部门依法处以每台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超源头企业累计出现违法为车辆超标准装载行为5台次以上的(从整治之日算起),由区管理委会依法对其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3、区治超办牵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税收监管、行政措施,特别是从水、电、火工产品等方面加强约束,综合管控涉超源头企业装载配载。
4、对涉超源头自建计重监控设施进行试点,年内计划试点一家。
四、责任要求
行动期间,区治超办将召开专题会议,治超办领导对涉超源头每半月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1次调度。运管、经发局、国土、工商、景区执法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每周检查源头单位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带队全程参与。桃花源镇、桃仙岭办事处安排从事源头监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五、行动效果
非法涉超源头取缔率100%,合法源头公示率100%,涉超源头规范装载率100%,涉超源头违法超限装载查处率100%。
六、迎检时间
8月上旬,迎接市治超办的专项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将在《常德日报》进行公布。
附:二季度治超工作涉超源头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2015年5月27日
二季度治超工作涉超源头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分 |
得分 |
领导重视(10) |
1、制定工作方案(2分)。2、专题会议研究不少于1次(2分)。3、主要领导每半月督查相关单位不少于1次。4、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按要求对督查求督查,分管领导带队带队全程参与(2)。5、乡镇、桃花镇、桃仙岭办事处安排从事监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2分) |
1、无方案扣2分。 2、未召开专题会研究扣2分。 3、主要领导督导少1次扣1分。 4、成员单位领导未按求督查,缺1次扣1分。 乡镇监管人员少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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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治超(40) |
1、货运吞吐量大的涉超源头单位必须自建计重监控设施(20)。 2、特大型涉超企业、物流源头市治超监控平台(10分)。 3、建立和完善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组建监控管理队伍(10)。 |
1、货运吞吐量大的涉超源头单位没自建计重监控的,发现1家扣10分。有监控设施但未纳入县市区治超监控平台的,发现1家扣5分。2、特大型涉超企业未纳入市治超监控平台,无计划、无安排扣10分。3、未建立监控管理制度扣5分,未组建管理队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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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超源头监管(25) |
1、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完成所有涉超源头单位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5分)。2、7月10日前彻底取缔涉超源头单位,取缔率100%(5分)。3、公示合法源头单位,公示率100%(5分)。4、运管牵头、国土、经发局及镇、办配合,对一般货运源头单位每周巡查最少1次(5分)。5、对货运吞吐量大的涉超源头单位实行专人驻厂监管(5分)。 |
1、未完成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扣5分。 2、非法源头取缔率不达标扣5分。3、合法源头单位公示率不达标扣5分。4、联合巡查少1次扣1分。5、无人监管扣5分;有人监管,但效果不佳,抽查磅单,每发现一台超限车辆扣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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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超源头单位执法(25) |
1、涉超源头单位出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由运管部门依法处每台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0分)。2、涉超源头单位累计出现非法为车辆超标准装载行为5台次以上的,区县市(管委会)依法对其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10分)。3、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税收监管、行政措施,特别是从水、电、火工产品等方面加以约束,综合管控(5分)。 |
1、未依法处罚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 2、发现违法为车辆超标准装载5台次以上,未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的,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 3、无综合管控措施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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