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公安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桃花源公安分局是常德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整个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协警3名。为桃花源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脑技术管理人员2名,人口与出入境协警1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电脑技术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计算机专业证书,男性,年龄30岁以下;人口与出入境协警需从事人口与出入境实际工作三年以上,女性,年龄40岁以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区组织人事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桃花源公分分局警务综合组。报名时间:挂网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四)资格审查。笔试前由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相应岗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组织人事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予以公示。委托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立任组长,邹亚锋、张帮哲任副组长,李惠琴、饶少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帮哲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局和桃花源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68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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