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关于春禁期间禁止捕捞作业的通告

2016-03-30 10:02 来源:区农村工作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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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动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区2016年春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春季禁渔工作会议精神,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沅水流域:桃花源甘潭村以上至 郑家驿乡澄溪口以下。
      二、禁渔时间
      2016年3月1日00时至2016年6月30日12时
      三、禁渔内容及要求
      在规定禁渔区域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期间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和“江(湖)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网具、市场没有江(湖)鱼。
      四、加大打击力度,严禁电、毒、炸等捕捞作业行为
      在区春禁指挥部和区整治非法捕捞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分局、工商、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天然水域,特别是沅水禁渔范围,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电鱼、毒鱼和炸鱼行为。对违法作业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等法律、法规,处以3000-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作业工具及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春禁禁渔工作的开展能有效的增殖和保护我区渔业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将2016年我区春禁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到位,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举报电话: 707031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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