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通告

2016-04-22 10:14 来源:桃花源公安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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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省长令2016第27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工作,从2016年4月1日起,在全    区 范围内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时间: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范围:对  所有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范围内的实有人口(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寄住人口、外国人)、实有房屋(含有证、无证、临时房屋)、实有单位开展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
三、“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实施:
1、“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由公安派出所牵头,综治、房管、国土、广电、计生及街道、乡镇力量一并参与,信息的采集,有利于政府各部门全面掌握社情、民情,有利于提升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水平,有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2、我们的工作由社区民警带头,组织专门的信息采集队伍,佩戴工作证,进行走访入户调查,询问、核查、登记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配合。
3、采集工作人员上门,一般会提前预约或由物业工作人员提前告之,请广大居民首先核查入户人员身份再予配合;同时,请准备好本人户口本、房产证、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真实有效证件和资料,并协助提供房屋共同居住人员的相关信息,经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后签字确认。
四、“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承诺。
1、信息采集人员会合理安排时间,提前与您联系,尽量做到不扰民;
2、对采集的信息,由公安机关保存,我们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实行绝对保密;
3、信息采集实行全免费,因入户而给您带来生活、工作的不便,请您给予谅解,对此我们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
4、您对“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的理解和配合,就是对         社会治安管理和经济发展最大的支持。
5、您对“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有任何好的意见和建议,请致电  桃花源公安分局  进行反映,我们将虚心听取,积极接纳。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桃花源公安分局  “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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