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两委换届“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2017-03-30 16:44 来源:区组织人事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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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
  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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