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2017-05-10 08:42 来源:区经发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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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于2017年4月申请对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供气成本进行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市发改委工作安排,我队对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报送的天然气到户成本资料进行了成本监审。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关于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该项目是由于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的两年试行价格文件于今年到期,提出核价申请。经市发改委审定符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安排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定价成本监审。
3、监审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2016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原始凭证。
4、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付小平,注册地址为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水溪村二组,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气设备安装与施工、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具及配件的经营与技术改造。目前已铺设管网70.32公里。截止2016年12月底公司员工12人,其中,行管人员11人,气站人员1人。目前燃气用户共有71户,其中,居民用户59户,非居民用户12户。2016年总收入为233016.33元,其中:供气收入41180.37元。
5、审核工作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21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一)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44号令);
4、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号)。
(二)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3、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4、《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2017〕115号)。
(三)被审单位提供的依据
1、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人员工资明细表、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购气发票、天然库存表、售气信息报表等;
4、成本申报表等其他与成本相关资料。
(四)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结合该单位成本费用实际情况,其成本项目由原材料购入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5项构成。
  三、成本审核的程序
(一)通知被监审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成本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资料含下列内容):
1、 2016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
2、 人员及工资明细表;
3、购气发票、天然库存表、售气信息报表;
4、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
5、成本监审要求规定表式填报成本申报表;
6、其他与成本相关的资料。
(二)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被审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三)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审核了该公司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被审单位的意见。
(四)核定定价成本。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核增、核减、抵扣的意见,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成复核,经研究后出具正式成本监审报告并予以送达。
  四、天然气定价成本数据调整及理由
(一) 销售气量
由于该公司于2016年7月正式营业,且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正处于景区的升级改造中,天然气用户仅71户,至12月底,用气总量仅11019.09 m3,远低于10000 m3/日的设计供气能力。根据合理性原则,此次监审核定销售气量为设计供气量的60%,即2190000 m3。
(二) 原材料购入成本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天然气购气发票,购气含税单价为2.85元/ m3,扣除13%的增值税后,不含税压缩天然气购入成本核定为5523451.33元。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运输发票,2016年购入11302m3,不含税运费为6808.74元,则不含税运输成本核定为1319336.04元。
(三) 天然气到户运营成本
1、成本数据核减
核减招待费122116.76元。根据有关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超过部分予以核减。
2、成本数据核增
⑴核增工资63860元。该公司气站人员于7月正式上班,由于业务需求,2017年又新增一人,此次监审核定的是年成本,因此,按该公司月工资标准2600元,核增气站人员工资。
⑵核增折旧摊销费1043156.78元。据调查,该公司许多应入账的资产,由于发票问题,未入账,因此,根据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工程物资明细账,核定固定资产原值为23825120.07元,固定资产根据规定的折旧年限扣除5%的残值率进行折旧,少计提部分予以核增。无形资产按使用权年限摊销,少计提部分予以核增。
⑶核增社会保险费112823.38元。根据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和计提比例核算,人数按13人计算,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⑷核增其他费用600元。据调查,该公司为工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由于财务未将其计入2016年费用,此处予以核增。
3、成本抵扣
⑴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目前公司收入大部分来自立户初装、改管服务等收入,因此在运营成本中应由其他业务负担部分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将其全部收入157735.38元全部予以抵扣。
⑵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获得政府补贴4000000元,按土地使用年限40年进行分摊,予以抵扣。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对常德桃花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到户成本的审核,不含税总成本为8680318.57元,核定销售气量为2190000 m3,则不含税单位成本为为3.96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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