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招聘市场协管员公告

2017-06-01 14:44 来源:区食药工质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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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源风景区即将盛大开园,为加强桃花源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解决区食药工质局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区管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市场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性质及待遇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本次招人员共7人(男性5名,女性2名),无编临聘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1.桃花源消费者维权指挥中心投诉举报受理人员岗位2人(限女性);
2.桃花源食药工质局桃花源景区监管区、古镇镇区监管区市场协管岗位5人(限男性);
(二)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三)待遇:录用后,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600元左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享受单位相关报酬待遇。单位提供工作用餐,住宿由个人自行负责。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无残疾、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户口所在地为湖南常德桃源县或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范围内;
(四)社会青年必须具备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必须具备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五)有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证书、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爱好写作,有摄影和对外宣传报道能力者条件可放宽并予以优先录用。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
(二)报名地点: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院内(常德农业银行桃花源支行二楼,联系人:文进波  13875187558)。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2.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退伍证、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
3.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笔试
1.参加笔试测试的对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笔试内容:电脑打字考试,根据命题写一篇短文。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8:30-9:30
4.笔试地点: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六)面试
1.参加面试测试对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2:30—5:00;
3.面试地点: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排列顺序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现实表现核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政策和拟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现实表现进行核查。
(十)公示
桃花源区食药工质局对综合考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在院内进行张榜公示。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食药工质局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予以试用。由桃花源食药工质局对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单位上岗,与桃花源食药工质局签上岗协议。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桃花源食药工质局招录市场协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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