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村(社区)党建联络员。
一、招考岗位
全区17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招聘党建联络员1名,共17名。面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户籍(含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人员实行定向招考。
二、招考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建工作,热心村级事务;
2.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首次选任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符合放宽年龄的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曾任村(社区)干部一年以上;曾任或现任大学生村官、网格员或劳动保障协理员;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曾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作品等其他情形。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报考乡镇(街道)工作安排、岗位安排。
三、工作职责
党建联络员全脱产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履行党务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智慧党建”平台的日常维护及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村村响”小广播、远程教育站点设备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等工作。
2.履行政务工作职责。负责上传下达等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资料收发、登记、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做好来访接待、事务代办等工作。
3.履行商务工作职责。负责为村民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其他商务代办。
4.履行其他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镇(街道)、村(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6日。
2.报名地点: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3.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证明。符合特别优秀条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应持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
4.报名程序:填写《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乡镇(街道)资格初审—报名结束。
五、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2.笔试对象:经乡镇(街道)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5月12日。笔试由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及要求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另行公布。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2018年5月15日前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发布。
六、面试
1.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区组织人事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2.确定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由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发布。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由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发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该乡镇(街道)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务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果报区组织人事局备案。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区组织人事局研究同意,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区组织人事局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组织人事局统一调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报区组织人事局备案,一般一聘3年。
十二、相关待遇
1.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区财政承担,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月工资不低于一般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养老保险按政策由区财政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其它保险由乡镇(街道)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予以保障。
2.党建联络员工作满2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可多途径择优使用: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指标,面向党建联络员考录公务员。
十三、组织、纪律与监督
1.强化领导。成立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建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佘斌同志任组长、张开国同志任副组长,邹亚锋、李慧琴、聂大远、刘怡福、朱华为成员。整个招考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局、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加强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整个招考工作要在区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公开招考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考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6-7070033(区组织人事局)
举报电话:0736-7070148(区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村级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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