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公租房租金通知

2018-08-14 18:09 来源:区住保办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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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租房承租户:

    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现定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31日(双休日除外)收取2018-2019年度公租房租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地点:住建分局三楼房地产管理股办公室
     注:为方便大家缴纳租金,8月20日(8:30-16:00)全天在镇政府处公租房物业管理办公室集中收缴租金,8月21日(8:30-16:00)全天在120套公租房物业管理办公室(1栋2单元101)集中收缴租金,其余时间在住建分局收缴。
    二、缴费时间(8月20、21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6:00
    注: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每天收缴的现金须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故下午四点后不再收缴租金。
    三、租金金额:每户1440元/年
    四、镇政府处1、2、3栋公租房收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租金,120套1、2栋公租房收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租金。
    注:2018年配租的承租户除外
    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费后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缴费凭证。
    六、逾期不缴,视为退租,将按照相应程序收回公租房。
 
    温馨提示:由于我区此类资金收缴暂未开通微信、支付宝等收缴方式,现场只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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