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根据湘扶办发【2017】66号文件精神,经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115万元下达给你们。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由区扶贫办根据“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并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验收。请你们接此通知后,要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分配表
根据湘扶办发【2017】66号文件精神,经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115万元下达给你们。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由区扶贫办根据“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并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验收。请你们接此通知后,要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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