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德福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1-10 16:50 来源:环保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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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福红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根据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于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黄土坡村金井一组,原为金井砖厂,原砖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工程由生产区、原料堆场及配套设施组成,占地面积18219m2,年生产能力为1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该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优化平面布局,搅拌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生产设施和物料堆场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配套建设车辆冲洗平台,最大程度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施工期要科学管理,规范化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
  (三)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商品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水经环形导流沟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
  (四)水泥、粉煤灰输送、计量、投料过程必须实行全封闭;水泥、粉煤灰储筒库库底、库顶呼吸孔粉尘经收集进入高效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物料堆场、运输道路须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以防扬尘污染。粉尘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3标准要求。
  (五)选用先进、低噪声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且不扰民。
  (六)加强植树绿化,厂界宜多种植高大阔叶乔木,降低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七)生活垃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相应的处理系统;沉淀池污泥应脱水后综合利用。
  (八)建设单位要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各项环保制度,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控制项目周边用地规划和性质,不得建设居民、医院、学校及食品、医药等对粉尘或噪声敏感的项目。
   四、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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