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桃仙岭村、印家铺村两个村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涉及桃花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国土分局拟定于2019年1月28日在桃花源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举行“桃仙岭村、印家铺村两个村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涉及桃花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修改方案”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 1 月28 日前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向国土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严格遵守听证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并对听诊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
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听证会:
(一)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患者或酗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正在监外服刑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五)携带凶器的人;
(六)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杰科
电 话:15886636688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严格遵守听证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并对听诊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
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听证会:
(一)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患者或酗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正在监外服刑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五)携带凶器的人;
(六)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杰科
电 话:158866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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