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关于“养殖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了“养殖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养殖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完善,部分养殖户粪污直排,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信访投诉情况时有发生。
主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区配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按照《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要求,全面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有效改善养殖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1.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协调机制,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发改、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制定完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措施,指导养殖户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加强环保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完善畜禽养殖环保台账,加强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4.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了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指导养殖户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加强了环保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完善畜禽养殖环保台账。
4.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病、害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联系电话:0736-7070301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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