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你我同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创建文明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桃花源城管分局持续曝光区内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居民共同监督,共同守护桃花源。
2022年8月9日9点06分武陵路百味粉铺出店经营
2022年8月9日8点39分桃花源农贸市场珊珊发糕店面乱堆乱放
2022年8月9日8点22分五柳小镇住户占道乱晾晒
湘A·520SK机动车于2022年8月9日8点18分在故渊湖旁不按规定停放
湘J·J6355机动车于2022年8月9日8点18分在五柳小镇不按规定停放
普法时刻: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文明体现个人素质、展现城市形象
每个人都应成为文明的践行者和监督者
共同抵制不文明陋习
共同倡导文明新风范
一起携手共建美丽文明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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