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你我同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创建文明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2022-07-28 10:13 来源:桃花源融媒体中心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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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桃花源城管分局持续曝光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内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居民共同监督,共同守护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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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8点24分桃源路甘潭农庄、毛姐早餐擂茶未经审批设置广告牌、出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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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8点31分桃源路龙坪商店出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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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8点29分龙坪商店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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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9点23分桃仙路农贸市场随意丢弃、抛洒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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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8日8点45分故渊湖周边共享单车不按规定停放

普法时刻:

《常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自行清除或者拆除;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设置户外广告违反规划、市政公用、城市市容、园林绿化管理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设置人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而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文明体现个人素质、展现城市形象

每个人都应成为文明的践行者和监督者

共同抵制不文明陋习

共同倡导文明新风范

一起携手共建美丽文明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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