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6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除实现城乡一体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变外,其他县(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400元/月。
日前,常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2022年,我市实现城乡一体的地区(武陵区、临澧县、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管理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625/月不变;其他县(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同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1.5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确定。
《通知》要求,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市民政局表示,目前我市已将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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