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花源:小车肇事后逃逸 桃花源交警3小时速破
日前,常德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3小时迅速查获一起“撞坏路灯后逃逸”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交通肇事后事故现场
2月23日上午9点30分许,桃花源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桃花源古镇桃花路与緣溪路路段旁的路灯被撞坏,肇事者已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确认情况属实:“事故确实存在、未发现有人员受伤,但造成了车辆损坏和路灯受损,事故现场遗留肇事车辆散落物。”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缜密筛查,于当天12:00时便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湘JXXXX1号牌的红色小车”,当民警找到肇事嫌疑车辆和驾驶人时,该肇事嫌疑人对此起事故表示认可,并如实交代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桃花源交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常德桃花源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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