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重要训词精神】贼性不改再行窃,再抓!

2021-08-25 21:34 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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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桃花源公安分局桃花源派出所坚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出发,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9日,桃花源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为失主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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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下午5时许,桃花源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民报警称,家中6千余元现金以及黄金首饰(戒指、项链)等总价值2万余元的财务被盗。接到报警后,桃花源派出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全力投入侦办案件工作。办案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反复走访调查,对被盗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归纳,通过对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物证的勘查以及信息比对,发现辖区某村居有盗窃前科的居民印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立即决定对印某某展开抓捕行动。8月19日上午,办案民警经过近两小时的轨迹追踪和蹲点守候,最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印某某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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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印某某对其此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印某某曾于2008年、2014年、2020年先后三次涉嫌强奸、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部分被盗财务已经追回退还给失主,印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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