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公安:依法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5月12日,桃花源公安分局桃仙岭派出所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吴某桂刑事拘留。
5月3日上午6时许,桃花源公安分局桃仙岭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桃花源五柳湖村村民吴某桂将前妻打伤,向警方投案自首。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发现吴某桂前妻蔡某英的手臂处与脚部受伤,随后民警将蔡某英送往镇中心医院进行治疗。
民警通过调查得知,因吴某桂与蔡某英是离婚不离家,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平日里便矛盾重重,经常发生口角争执。事发当天早上,因女儿教育问题引发口角,矛盾激化,吴某桂一怒之下便持木棍将前妻蔡某英的手臂和脚打伤。经司法鉴定,评定蔡某英伤情分别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经询问,吴某桂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桂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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