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酒驾A证被降级 罚款扣分悔已迟

2019-08-16 00:13 来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作者:曾伟 甘菲 一审 毛阳 编审 杨杰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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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持A2驾驶证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黄松某不仅面临扣分扣证罚款的处罚,其所持A2驾驶证因一次记满12分,将会被降级处理。

        8月13日晚,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队在桃花源大道甘潭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20时30分左右,民警对一辆白色江淮牌湘J1EX33小型轿车进行排查时,驾驶员以打电话为由闪躲民警递过来的呼气酒精检测仪,民警立即进行了警告示意,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查,司机黄松某,男,49岁,湖南桃源县沙坪镇人,被查时本人并未携带驾驶证,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司机黄松某持有A2驾驶证,因晚上和朋友聚会时盛情难却,喝了一小杯白酒,聚会后准备前往桃源县城,谁料路上遇到民警查酒驾。面对将要受到的处罚,黄松某后悔不已并当场说到:“哎,这杯酒喝得亏大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黄松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罚款5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其所持A2驾驶证因记满分,将直接被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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