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男子喝“早酒” 骑车上路被查获
6月13日,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喝“早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上午6时40分许,一辆号牌为湘J477**的摩托车向大队执勤点驶过来,执勤民警上前示意该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检查该车驾驶人时,发现其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便立即将驾驶人和摩托车带至安全区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人吕某某,男,52岁,湖南省常德市桃花源镇人。民警当场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得知,吕某某在家吃早餐时喝了点“早酒”,准备去桃源工地上班,想着时间还早,交警都还没有上班不会查酒驾,于是便大胆上路,谁知刚出门不远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与严重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吕某某予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晨间饮酒,酒精更容易被身体吸收而加重醉意,从而引起头错、目眩,造成神志恍惚,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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