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税

2016-06-17 08:52 来源:桃花源国税分局 作者:刘祥 编审 杨杰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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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营改增综合服务窗口    

      为落实《常德市国家税务局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6月15日上午,桃源县地税局第五分局工作人员进驻桃花源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实行联合办税,桃花源国税分局真正实现  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纳税服务新模式,标志着桃花源国地税全方位合作上了新台阶。
      同时,为加强营改增后建筑安装行业的税费征管工作,桃花源国税分局积极与桃花源区财政分局和桃源县地税局第五分局协商,共同下发了文件《关于明确营改增后建筑安装行业税费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设方凭发票、国地税开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入账及结算,桃花源国税分局大厅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即确保了建筑安装行业税费的应收尽收,又方便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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