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建立“四四制”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

2012-09-28 09:40 来源:区纪检监察局 作者:胡春球 核稿 罗浩 编发 杨杰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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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区纪检监察局正式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四项工作机制四项履职制度》,通过明确基层纪检组织的目标责任,以制度为手段充分发挥镇(办事处)纪委的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推进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开展。四项工作机制是:《乡镇纪委书记履职有关规定》、《乡镇纪委议事规则》、《乡镇纪委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及工作考核机制》。四项履职制度是:《乡镇纪委廉政谈话制度》、《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制度》、《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乡镇纪委联系群众制度》。四项工作机制和四项履职制度对部分过往尚未明确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在乡镇纪委书记任期上,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这将使纪检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有效提升了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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