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又上调 2015-02-09 08:23 来源:技术部 点击次数:次 分享到: 【打印】 【字体:小 大】 市就业处失业保险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调整为每月1250元、1130元。自2015年1月开始,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鼎城区武陵镇)失业保险金标准从916元调整为每月1000元,其他区县(市)从828元调整为904元,其他与失业保险金挂钩的相关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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