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标
3月11日,记者从常德财政局获悉,我市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60元/月提高到75元/月,并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今年3月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此次是继2014年7月,我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55元/月提高到60元/月之后的再次提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大城乡老年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此次提高的15元,所需资金将由中央财政全额提供,市财政局将按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人社部门配合,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将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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