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清理“僵尸”车辆
9月20日,针对辖区群众反映区管委前坪停车坪停放了一辆“僵尸车”已经半年了,严重影响了区容区貌。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电脑查询,该车辆已属于报废车辆。民警向附近商户和居民询问、调查得知,该车辆无车主认领。随后,大队民警对车辆进行登记入档,并用拖车依法将车辆拖离。

清理“僵尸”车。
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但对私家车实行“引导报废”,提倡机动车主动报废,“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交警提示,所谓“僵尸车”是指车辆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因形似“僵尸”而得名。对于这类车,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随意停放,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区容。桃花源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侵占道路的“僵尸车”坚决予以拖离。

清理“僵尸”车。
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但对私家车实行“引导报废”,提倡机动车主动报废,“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交警提示,所谓“僵尸车”是指车辆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因形似“僵尸”而得名。对于这类车,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随意停放,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区容。桃花源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侵占道路的“僵尸车”坚决予以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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