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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通知

来源:市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2012-05-10 10:48 字体:【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关于开展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内住房保障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
通  知
桃花源镇党委政府办公室,桃仙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区直各局办及市直派驻各单位,常德市桃花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桃花源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903、学校、医院、驻区各单位:
为掌握实际保障底数,全面推进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91号)精神和《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经报管委会同意,在全区内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城镇家庭: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当地保障标准(13㎡或15㎡)以下的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9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单位收入标准可自行确定,低收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低保平均水平的2倍。
2、新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本地没有住房或直系亲属没有住房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二、调查内容
1、规划区内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年人均收入、享受住房保障方式、住房保障意愿、联系方式等;
2、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毕业时间、就业单位、年人均收入、住房状况、联系方式等;
3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家庭人口、就业单位、年人均收入、住房状况、联系方式等(具体见附件)。
三、调查方法
1、规划区内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自行申报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将调查表派发至驻街道(乡镇)各用人单位,用人单再分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如实填报,单位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
四、调查时间
摸底调查工作从2012年5月8日开始,5月13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住房保障摸底调查的重要意义,将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作为“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要指定专职人员加强调查,准确掌握调查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大力宣传,耐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要张贴调查摸底工作的告示、标语等。在本地网站、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等,做到家喻户晓,使住房保障对象都积极主动参与登记,支持配合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住房困难家庭正确填写调查表,确保摸底准确可靠。
  3、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各申报单位要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调查人员要严把审核关,对调查表中的信息、数据要进行核实。各部门要对调查情况签署意见,撰写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将调查摸底情况综合后报桃花源建设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