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3年第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提名)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拟任(提名)职务 | 备 注 |
李伟魁 | 男 | 汉族 | 1978.07 | 大学 | 中共党员 |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纪律检查室副主任 | 拟任区直正科级单位正职 | |
严 寒 | 女 | 汉族 | 1990.05 | 在职 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桃花源镇四级主任科员 | 拟提名为乡镇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 |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 ||||||||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受理举报单位: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 ||||||||
受理地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307室 专用举报电话:0736-7070033 | ||||||||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 ||||||||
202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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