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09-02 11:37 来源: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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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我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湖南省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的扫码验码工作,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在所有入口醒目处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督促和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亮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逢进必扫”、“不漏一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准确追踪,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人群进入公共场所。对破损、无效的“场所码”要及时更换,确保所有场所都“有码运行”。

2.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经过高速卡口站点须主动扫码验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

3.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可由同行家人、朋友代扫“场所码”,或凭有效身份证明配合值守人员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做到“进门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

4.广大居民要自觉树立“扫码亮码、绿码通行”意识,对不配合扫码验码或虚假出示、拒不出示健康码,发现异常(红码或黄码)不配合管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场所在查验“场所码”过程中如发现健康码异常的人员(红码或黄码),不得放行入内,要立即予以留观(指定隔离区域),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7070899),妥善处置,闭环管理。

6.如发现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不执行扫码验码规定的单位或场所,由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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