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年审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2-05-16 07:14 来源:区农村工作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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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镇、桃仙岭办事处民政办:
为了更好的健全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农村五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经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在全区全面启动年审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镇(办事处)民政管理部门对各类对象要严格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办事处)审核、社会公示、区农村工作局审批的程序,做到公正、合理,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时间要求
这次年审排查从5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镇(办事处)民政办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落实好这次年审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1、抓好政策宣传。镇(办事处)民政办要组织各村(居)救助专干召开年审排查工作动员会,以写标语、发传单的方式开展好政策宣传。
2、抓好入户调查。①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要落实好分类施保制度,尤其是对C类低保对象要进行重点入户调查;②对应保漏保对象按程序要进行入户调查;③调查记录要备案。
3、抓好民主评议。①对申请人家庭逐户进行民主评议,由评议小组表决;②评议结果记录备案。
4、抓好张榜公示。①做好“三榜公示”,对救助对象的类别、救助金额等基本情况要在当地公示栏中进行长期公示。②在低保公示栏上要公布区农村工作局的举报电话(0736-7070173)。
5、抓好档案管理。建立各类档案、完善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四、监督考核
1、在这次年审排工作中,镇(办事处)民政办要负起责任,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区农村工作局将会对镇(办事处)的工作进行跟踪调查。
2、区农村工作局将在7月份对这次年审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对出现并户、串户、对象不准确或没有开展年审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停发该单位所有低保,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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