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

2023-08-10 10:50 来源: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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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和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参保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都可申领(此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2)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上述标准上浮10%执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3、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法

(1)线下申领。到桃源县政务中心三楼失业保险窗口申领,须带以下资料:在职参保职工技提升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线下申领。通过智慧人社App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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